31 與我為敵的人就是與我不相合的人,不喜愛真理的人也是與我不相合的人,悖逆我的人更是與我為敵的人、與我不相合的人。我將所有與我不相合的人交在惡者手下,交在惡者的敗壞之中,讓其任意地顯露其惡行,最終將其都交給惡者讓其侵吞。我並不在乎敬拜我的人有多少,也就是說,我並不在乎信仰我的人有多少,我只在乎與我相合的人有多少,因為凡是與我不相合的人則都是背叛我的惡者,是我的仇敵,我是不會將我的仇敵「供奉」在我的家中的。那些與我相合的人將永遠在我的家中事奉我,那些與我為敵的人將永遠在我的懲罰之中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你當尋求與基督相合之道》
32 對於一部分棄絕神、離開神的人,他們對神輕視的態度與他們厭惡真理的心觸怒了神的性情,所以在神來看他們是永遠都不得饒恕的。他們知道了神的存在、得知了神已經來了的消息,甚至經歷了神作的新工作,他的離開不是在受迷惑的情況下,也不是在朦朧的狀態下,更不是在被強迫的情況下,而是在他們意識、頭腦清醒的情況下主動選擇了離開神。他們的離開不是迷失方向,不是被丟失,所以在神看,他們不是羊群中丟失的小羊,更不是迷失方向的浪子。他們肆無忌憚地離開,這樣的一個狀態、這樣的一個情形觸怒了神的性情,而正是這個「觸怒」帶給他們一個不可收拾的結局。這樣的結局是不是很可怕?所以說人若不認識神就能觸犯神!這可不是小事!如果人對於神的態度不以為然,而且還認為神在巴望他回來,因他是神那隻丟失的小羊,神還在等著他回心轉意,那這人受懲罰的日子就不遠了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(續編)·怎樣認識神的性情與神作工要達到的果效》
33 一個人觸怒了神,甚至讓神不想再見到他,讓神對他徹底地放棄,以至於到了神都不想去親自處理這個人的地步,到了交給撒但讓撒但隨意去作,讓撒但控制、吞吃、任意對待的程度,這個人就徹底完了,他做人的資格就被永遠地取消了,他做受造之物的資格也就到了盡頭。這是不是最重的懲罰呢?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(續編)·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三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