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能有今天,全是全能神的話語拯救了我,使我看清了事實的真相,從迷霧中走出來,重見了光明。
回首二十年前的今天,我還是地方教會的一名信徒,可到了91年,我卻鬼迷心竅地走進了噩夢般的生活,掀開了我信神歷史中恥辱的一頁……
那時我跟從了一個假基督,名叫李太安,原地方教會中的一個長老,是河南省新密市高溝村人。88年他曾被抓,後來家人用錢把他買了出來。從此,自立為神的野心在他心中萌發了。他挖空心思想出了一連串蒙蔽人、讓人信他為「二次救主」的陰謀詭計。他從監裡回來時,故意在離家不遠的墳墓裡轉了一圈,之後,才讓他妻子把他領回家。他便以此在教會裡宣稱:他從墳墓裡回來,是應驗了耶穌復活從墳墓裡走了出來。愚昧的弟兄姊妹就信以為真。他見自己的陰謀得逞,便於90年正式自封為神所膏立的「見證主」。為了籠絡人心,為了穩固自己的地位,他經常說:常受的信息是為他預備的,常受是父,他是子,父的產業都是為他預備的。還說,新密是流奶與蜜之地,預表迦南美地,是宇宙的中心,是聖地,又因他在這裡作工,所以將來外國人都會擁到這裡來尋找他。還以主耶穌當時出生在伯利恆城為根據,將他出生的地點——新密距鄭州百十里為由,稱為「伯利恆城」。對於他的姓名當怎樣才能套在耶穌身上才能迷惑眾人,他更是絞盡腦汁,煞費了一番苦心,終於找到了一個「合理」的解釋:「李」字上邊是個「十」代表十字架;下邊則是「人」「子」;「安」代表亞當、夏娃,即是男性也是女性。還把自己坐監挨打被綁在樹上三天,硬是套在了耶穌釘十字架三天後死裡復活上,並以此聲稱自己是「從十字架上下來的救主耶穌的第二次道成的肉身」。88年,有一個弟兄被抓出賣了他,李太安就以這個弟兄的妻子動手術時腸子被截掉一節,因刀口未好吃的東西從刀口流出來為依據,說這個弟兄就是出賣耶穌(他自己)的猶大,所以他妻子的肚腹才崩裂。因此將那個弟兄所在的地方稱為「血田」……久而久之,經他這樣的灌輸,他就是「二次再來的救主耶穌」的謬論成了我們心中不可更改的「定理」。
那時,我是個教會帶領。95年正月,我們中間的幾個人收到了傳末世新工作的人送的《東方發出的閃電》。李太安聽說後,立即把我們幾個帶領召集在一起,惱羞成怒地說:「弟兄姊妹千萬要小心謹慎,迷惑人的假基督已出現,書也發到我們中間一部分人手中了。聽說他們信的是女基督,聖經以弗所書上說女人在教會只可做執事,不可做基督。他是女的還自稱為神,這完全是異端邪教。他們傳福音還送書,記住!不管給誰傳,堅決不能聽!不管給誰送書,一定要燒掉,絕對不許看!那可是毒藥,是麻醉劑,看了就會中毒麻醉。撈麵條吃兩大碗都沒事,毒藥一滴就能毒死人!除咱以外,全是假的!真的沒有第二個!弟兄姊妹別怕,我們才是真道,一正壓百邪!」我聽他這麼一嚇唬,非常害怕,心也不由自主地揪在了一塊兒,真怕有一天傳全能神的人到我家裡來那我可就慘了,不過又一想他說的「一正壓百邪」,就增加了幾分膽量,心還想:應該為主站住見證,照他吩咐的去做,不管咋樣,決不能相信他們傳的,若真有人送書,堅決燒掉!
事情也真巧,當晚我回到家就發現床頭上放著一本《東方發出的閃電》,嚇得我大吃一驚:怎麼這麼快就到我家了?但好奇心促使我還想看個究竟,我小心翼翼地看了一點,丈夫卻在一旁嚇唬說:「你不怕中毒?」我說:「沒事,打過『預防針』了」,話音剛落,就想起了李太安的話:「毒藥一滴就能毒死人」,我像觸了電似的慌忙把書扔到了一邊。就這樣,糊塗又瞎眼的我,盲目信從了李太安的話,與真神失之交臂!
第二天早上,有一個弟兄送來一本書,我一見氣就不打一處來,誰知弟兄把書放下就走了。我急忙把昨天的書拿了出來準備燒掉,卻又有些猶豫:燒吧,萬一家裡出什麼事咋辦?不燒吧,李太安知道了,我咋向他交差呢?我又想起了他的話,終於壯了壯膽開始燒。可是由於緊張,還有半本沒燒完,乾脆扔到了溝裡。隨後我又急忙跑到本村的姊妹家炫耀自己:「他們兩天給俺家送了兩本書,真把我氣壞了!還說讓我丈夫看,我才不讓他看呢,你們猜我把他怎麼著了?全燒了!」不知天高地厚的我繼續說:「還說『東方閃電』多麼厲害,多麼真,還不是被我燒掉了?他咋不讓我相信呢?以後無論誰給你們送書,絕對不能看,統統燒掉!這可是咱主的吩咐,不然會被毒死的。」他們異口同聲地附和著:「行,照咱主的吩咐辦事!只要送來立即燒掉!看他們能有多大本事。決不上他們的當!」
後來,還有人接二連三地來給我見證神的新工作,但都被我無情地趕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