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 在律法時代,耶和華定了許多誡命,讓摩西頒布給那些跟隨他出埃及地的以色列民,這誡命在當時是耶和華賜給以色列民的,與埃及人並無關係,是為了約束以色列人的,以誡命來要求他們,是否守安息日,是否孝敬父母,是否拜偶像等等,以這些為原則被定為罪或被稱為義。在他們中間或者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們,或者被石頭砸死,或者得著耶和華的祝福,都是根據人是否守住這些誡命。人若沒守安息日就被別人用石頭砸死,若有祭司沒守住安息日,就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。人若不孝敬父母也被別人用石頭砸死,這都是耶和華可稱許的。耶和華定誡命、律法都是為了在他帶領人生活期間能讓人聽他的話,順服他的話,不至於悖逆他,以這些律法來控制住這些初生的人類,以便為以後的工作打下基礎。所以,根據耶和華所作的工作稱第一個時代為律法的時代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律法時代的工作》
23 當神開始他的經營計劃正式作工作的時候,他為人制定了好多的條例讓人來守。這些條例就是為了讓人在地上有一個正常的人類生活,這個正常的人類生活離不開神,離不開神的帶領。神先告訴人如何造神的祭壇,如何設立他的祭壇,然後告訴人怎麼獻祭,又規定人如何生活,在生活當中注意哪些、守住哪些,哪些事該做,哪些事不該做,神為人規定得面面俱到,用這些規條、這些條例、這些原則來規範人的行為,帶領人的生活,帶領人走入神的律法之中,帶領人來到神的祭壇前,帶領人有秩序、有規律、有節制地生活在神為人造的萬物其間。神先用這些簡單的條例與原則給人制定一些範圍,好讓人在地上有一個正常的敬拜神的生活,有正常的人類生活,這就是神開始他六千年經營計劃的一些具體內容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(續編)·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》
24 最起初的人類一無所知,神只有從最淺顯的、最基本的人類生存的原則、生活必須要有的這些條例開始來教導人,把這些東西一點一點地作在人心裡,通過這些話語的規定、通過這些條例讓人對神有逐步的了解,對神的帶領有逐步的領會、理解,對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有一個基本的概念,達到這些果效之後,神才能一點一點地作以後要作的工作,所以說,律法時代的這些條例與神作的工作是神拯救人類工作的基礎的基礎,是神經營計劃的起步工作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(續編)·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