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18日 星期三

(一)神揭示律法時代作工的經典話語

22 在律法時代,耶和華定了許多誡命,讓摩西頒布給那些跟隨他出埃及地的以色列民,這誡命在當時是耶和華賜給以色列民的,與埃及人並無關係,是為了約束以色列人的,以誡命來要求他們,是否守安息日,是否孝敬父母,是否拜偶像等等,以這些為原則被定為罪或被稱為義。在他們中間或者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們,或者被石頭砸死,或者得著耶和華的祝福,都是根據人是否守住這些誡命。人若沒守安息日就被別人用石頭砸死,若有祭司沒守住安息日,就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。人若不孝敬父母也被別人用石頭砸死,這都是耶和華可稱許的。耶和華定誡命、律法都是為了在他帶領人生活期間能讓人聽他的話,順服他的話,不至於悖逆他,以這些律法來控制住這些初生的人類,以便為以後的工作打下基礎。所以,根據耶和華所作的工作稱第一個時代為律法的時代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律法時代的工作》
23 當神開始他的經營計劃正式作工作的時候,他為人制定了好多的條例讓人來守。這些條例就是為了讓人在地上有一個正常的人類生活,這個正常的人類生活離不開神,離不開神的帶領。神先告訴人如何造神的祭壇,如何設立他的祭壇,然後告訴人怎麼獻祭,又規定人如何生活,在生活當中注意哪些、守住哪些,哪些事該做,哪些事不該做,神為人規定得面面俱到,用這些規條、這些條例、這些原則來規範人的行為,帶領人的生活,帶領人走入神的律法之中,帶領人來到神的祭壇前,帶領人有秩序、有規律、有節制地生活在神為人造的萬物其間。神先用這些簡單的條例與原則給人制定一些範圍,好讓人在地上有一個正常的敬拜神的生活,有正常的人類生活,這就是神開始他六千年經營計劃的一些具體內容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(續編)·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》
24 最起初的人類一無所知,神只有從最淺顯的、最基本的人類生存的原則、生活必須要有的這些條例開始來教導人,把這些東西一點一點地作在人心裡,通過這些話語的規定、通過這些條例讓人對神有逐步的了解,對神的帶領有逐步的領會、理解,對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有一個基本的概念,達到這些果效之後,神才能一點一點地作以後要作的工作,所以說,律法時代的這些條例與神作的工作是神拯救人類工作的基礎的基礎,是神經營計劃的起步工作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(續編)·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》

25 起初,在舊約律法時代帶領人,就像帶領小孩生活似的,起初的人類是從耶和華初生的人類,也就是以色列人,他們對如何敬畏神、如何在地上生活這些都不明白。也就是說,耶和華造了人類,就是造了亞當、夏娃,但並沒有給他們造能明白如何敬畏耶和華、如何在地上遵行耶和華的法度的器官。若沒有耶和華直接的帶領,無人能直接知道,因人起初就沒有這個器官。人就知道耶和華是神,但究竟如何敬畏他,人當怎樣行才叫敬畏耶和華,當存什麼樣心才是敬畏耶和華,當為耶和華獻什麼才叫敬畏耶和華,對這些人都一概不知。……所以,在有了人類之後,耶和華的工作並沒有完成,他還必須得將人類徹底帶領到他的面前,使人都會在地上群居,都會敬畏他,讓人類在地上,也就是在他帶領之後能進入正常的人類生活的正軌中。這樣,以耶和華這個名為主的工作才全部結束,就是耶和華的創世工作才全部告終。所以,他既造了人類,他就得帶領人類在地上生活幾千年,讓人都會遵守他的律例、他的法度,讓人類在地上都有了正常的人類的一切活動,此時,耶和華的工作才全部結束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作工異象(三)》
26 若耶和華把人類造完之後放在地上有可享受之物以後,耶和華便甩袖而去,卻不在人中間帶領人一段時間,那整個人類就歸於烏有,甚至創造的天地萬物、創造的整個人類都將歸於烏有,而且成了撒但踐踏之地。這樣,耶和華所盼望的「在地上就是他所造之物中間,能有他的立足之地,也就是聖地」這個願望就破滅了。所以說,他造了人類之後,能在人類中間帶領人生活,在人類中間向人說話,都是為了實現他的願望,也是為了成就他的計劃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律法時代的工作》
27 以色列那些人都稱耶和華為主,當時他們把耶和華當成一家之主,以色列全地成為一個大的家族,都敬拜他們的主耶和華,耶和華的靈時時向人顯現,向人說話發聲,以雲柱、聲音來帶領他們生活。當時在以色列是靈直接帶領,向人說話、發聲,人看見的是雲彩,聽見的是打雷的聲音,就這樣帶領他們生活了幾千年,所以,只有以色列人一直敬拜耶和華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作工異象(二)》
28 第一步工作在以色列作最有代表性意義,以色列人屬於最聖潔、敗壞最淺的人類,在此地開天闢地最有意義,可以說人類的祖先就在以色列地,而且以色列是神作工的發源地。起初,這些人最聖潔,都敬拜耶和華,在他們身上作工能達到最好的果效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作工異象(二)》
29 在以色列作工說話帶領以色列所有的眾百姓在以色列全地生活,以至於讓人看見耶和華不僅能夠吹給人氣息讓人有他的生命,從塵土中得復甦成為受造的人類,而且他能夠焚燒人類、咒詛人類,用他的刑杖管理著人類,而且他又能帶領人在地上生活,按照晝與夜的時間在人中間說話作工。他所作的工作只是為了讓受造之物都明白,人本是來自於耶和華從地上撿起的塵土之中,而且是耶和華所造。不僅這樣,他先在以色列作工更是為了讓以色列以外的(其實並不是以色列以外的,而是從以色列人當中分出來的外邦與外族,但其祖先仍是亞當與夏娃)各邦各族能從以色列得著耶和華的福音,以便全宇之下的受造之物都能敬畏耶和華,尊耶和華為大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律法時代的工作》
30 當時,耶和華在以色列的作工的意義、目的、步驟就是為了在全地開展他的工作,以以色列為中心向外邦擴展,這是他在全宇作工作的原則——以點帶面,然後擴展,以至於達到全宇之下都接受他的福音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律法時代的工作》
31 雖然耶和華說了許多話,作了許多工作,但是他只是從正面來帶領人,帶領這些無知的人學會做人、學會生活、明白耶和華的道,他所作的工作多數都是讓人能夠守住他的道,遵行他的律法,是在經過敗壞很淺的人身上作工,談不到什麼變化性情,也談不到什麼生命長進,只是藉著守律法來將人約束、將人控制。對當時以色列人來說,耶和華只是在聖殿裡面的神,也是在天上的神,是雲柱,也是火柱。耶和華讓他們所做的僅僅是今天之人所認為的律法、誡命,甚至可以說是規條,因為耶和華所作的並不是為了變化他們,而是將更多的、人該裝備的東西賜給人,親口告訴給人,因為人被造以後,對人該具備的人根本沒有。這樣,耶和華就把人在地上生活所該有的賜給了他們,使經過耶和華所帶領的人類超過了人類的祖先——夏娃與亞當,因為耶和華賜給他們的超過了起初賜給夏娃與亞當的。不管怎麼樣,耶和華在以色列作的工作只能成為人的帶領,讓人承認造物的主,但並不是征服,也不是變化,僅僅是帶領,這就是律法時代的全部工作,是耶和華在以色列全地所作的工作背景、內幕、實質,也是六千年的起始工作——將人都控制在耶和華的手中,這樣,就產生了六千年經營計劃的更多的工作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律法時代的工作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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