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上記載:「正說這話的時候,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,說:『願你們平安!』他們卻驚慌害怕,以為所看見的是魂。耶穌說:『你們為什麼愁煩?為什麼心裡起疑念呢?你們看我的手,我的腳,就知道實在是我了。摸我看看!魂無骨無肉,你們看,我是有的。』說了這話,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。他們正喜得不敢信,並且希奇,耶穌就說:『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沒有?』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(有古卷在此有「和一塊蜜房」),他接過來,在他們面前吃了。」(路加福音24:36-43)每當看到這段經文,我就從心裡羨慕彼得、約翰他們,主耶穌在猶太作工期間,一直與門徒朝夕相處,當他復活後依舊牽掛著他們,向他們顯現,給門徒講經,教導他們。彼得他們能有幸被主揀選成為門徒中的一個,能親耳聆聽主耶穌的教導,真是太有福氣了!但後來我看了神的話,明白原來主耶穌復活後向人顯現有主的心意在其中,更包含著神的全能與智慧,我真實地看到主耶穌復活後向人顯現實在太有意義了!
神的話說:「復活後的主耶穌要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讓眾人都看見他,而且能證實他的存在,也證實他從死裡復活這一事實,同時,將人與他的關係恢復到他在肉身中作工期間的人與看得見、摸得著的基督的關係。這樣,一方面人能對主耶穌釘十字架之後從死裡復活一事深信不疑,對主耶穌救贖人類的工作深信不疑;另一方面,復活之後的主耶穌向人顯現,讓人看得見、摸得著這一事實將人牢牢地穩固在了恩典時代,從此,人便不會因著主耶穌的『消失』或『不告而別』而返回到上一個時代,即律法時代,而是遵循主耶穌的教導與主耶穌所作的工作繼續前行,由此,恩典時代的工作便正式打開了局面,而在律法之下的人類也從此正式走出律法,進入了一個新的紀元,有了一個新的開端。這就是主耶穌復活之後向人顯現的多方面意義。」(摘自《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三》)
看了神的話,我才明白主耶穌復活後向人顯現四十天,一方面是告訴人神已經結束了律法時代,開闢了恩典時代,帶領人類進入新紀元。同時,神也藉此使人認定主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神自己,堅固了人對神的信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