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1日 星期二

問題(2)經上說: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為義了(或作: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),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」(羅8:33-34)這就說明主耶穌釘十字架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,主已經不看我們為罪了,誰還能控告呢?

解答:經上說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」,在這裡我們要清楚,誰是神所揀選的人呢?那些常常犯罪的、賣主賣友的、偷吃祭物的、淫亂的、膽怯的與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,他們是神揀選的人嗎?如果說凡是信神的人都是神所揀選的,那啟示錄中所說的:「城外有那些犬類、行邪術的、淫亂的、殺人的、拜偶像的,並一切喜好說謊言、編造虛謊的。」(啟22:15)這話又怎麼解釋呢?所以,並不是所有信神的人都是神所揀選的。只有真正事奉主的、真實愛神的、有真正見證的人才是神揀選的人。像亞伯拉罕、約伯彼得他們是順服神、敬畏神的人,他們有義行、有見證,所作的蒙神稱許,沒有人能控告得了他們。但神什麼時候稱所有信神的人為義了?多數人還是常常犯罪,還能抵擋神、背叛神,這是事實。主耶穌也從來沒有稱信神的多數人為義,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」這句話是指那些有義行、能遵行神旨意的人說的。
摘自電影劇本《往事如刺》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精选博文

全能神教會的產生與發展

全能神教會簡介圖片 全能神教會的產生與發展 在 恩典 時代, 主耶穌 曾應許跟隨他的人:「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,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,我在那裡,叫你們也在那裡。 」(約14:3)並預言:「 閃電從東邊發出,直照到西邊;人子降臨,也要這樣。 」(太24:27...